东营市加力支持家电以旧换新实施细则来了!
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的通知》《商务部等4部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山东省推动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东营实际,制定本细则。活动时间从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参与活动的家电范围为一级、二级能效或水效的电冰箱、洗衣机、电视机、空调、电脑、热水器、吸油烟机、家用灶具(洗碗机、微蒸烤一体机、净水器),产品须在中国能效标识网备案,具有统一的国标13位商品编码。参与活动的企业需具有法人资格,从事家电销售业务的企业以及它名下机构(含线上电商企业)。补贴对象为政策实施期内,在合乎条件的家电销售企业购买政策适用家电的个人消费者。
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在线上和线下同步开展,线上、线下共用补贴资金、共享消费资格。全市共安排资金6000万元,对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机、空调、电脑、热水器、吸油烟机、家用灶具(洗碗机、微蒸烤一体机、净水器)给予以旧换新补贴,补贴标准为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的产品,额外再给予产品最终销售价格5%的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2024年9月14日,通过“云闪付”APP发放补贴资格券,一次性投放,滚动使用,直至资金全部核销完或至活动截止日结束。资格券总量控制,先购先得,即领即用,当日有效。活动有关事项将通过“云闪付”APP、东营市商务局官网和“东营商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
财政补贴资金先由销售企业暂行垫付,原则上半个月兑付一次。市商务局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销售企业提报材料来审核,审核无误后,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家电销售企业。
如消费者发生退货,销售企业应按照消费者实付金额以“原路返回”的方式来进行退款。退货时,销售企业已收到补贴资金的,须在3个工作日内将所退家电的补贴资金退回市商务局。
市商务局负责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建设补贴政策地方平台,对接省级平台和支付机构开展联接消费者资格核验、收集品类折扣券核销信息、监测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等工作。建立补贴商品库,汇总家电类产品补贴目录,组织家电企业参与政策实施。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专项审计,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资金拨付、清算和绩效评价。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地方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分配,会同有关部门科学合理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加大家电以旧换新支持力度。
市财政局负责预算和资金拨付审核,组织有关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做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加强评价结果运用。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销售环节新家电产品质量和价格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价格欺诈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本细则由东营市商务局负责解释,《东营市家电以旧换新补贴细则》(东商务字〔2024〕44号)即时废止。(大众新闻·黄三角早报记者 陶敬玉)
推荐灶具